一、概況
我國在征的稅種分5大類計18個稅種,其中:
流轉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
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特定目的稅類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煙葉稅和環境保護稅;
財產和行為稅類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車輛購置稅和船舶噸稅。
其中,截止2021年6月10日已經立法的12個稅種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船舶噸稅、煙葉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法、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其他6個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尚未立法。
其中海關系統負責征收的關稅、船舶噸稅兩個稅種,其他16個稅種由稅務機關征收。
目前在征十八個稅種簡介(點擊查詢)
二、各稅種中央與地方共享比例及內容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我國的稅收收入分為中央政府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收人。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費稅(含進口環節由海關代征的部分)、車輛購置稅、關稅、船舶噸稅和由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環境保護稅和煙葉稅等;
3、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增值稅:國內增值稅中央政府分享 50%,地方政府分享50%。進口環節由海關代征的增值稅和鐵路建設基金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為中央收人。
(2)企業所得稅: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原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及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按60%與40%的比例分享。
(3)個人所得稅:除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與企業所得稅相同。
(4)資源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
(5)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
(6)印花稅:多年來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的97%歸中央政府,其余3%和其他印花稅收入歸地方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上述稅收收入的劃分將進行調整。
(7)相關罰沒收入、利息收入和違約金收入:稅務部門在稅收征繳過程中收取或產生的相關罰沒收入、利息收入和違約金收入,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相關罰沒收入,是指稅務部門收取的各項罰沒收入,不包括隨各稅種稅款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利息收入,是指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中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違約金收入,是指因稅務部門委托代征人未履行代征義務,稅務部門按《委托代征協議書》約定向代征人收取的違約金。(《財政部關于稅務部門罰沒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8〕161號)
三、各稅種稅率(稅種名稱為紅色的已經立法)
1.流轉稅
1.1增值稅
點擊查詢:增值稅稅率表
1.2消費稅
點擊查詢: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1.3關稅
點擊查詢:關稅稅目稅率表
2.所得稅
2.1企業所得稅
點擊查詢:企業所得稅稅率表
2.2個人所得稅
點擊查詢: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3.資源稅
3.1資源稅
點擊查詢: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3.2城鎮土地使用稅
點擊查詢:國家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表
4.特定目的稅類
4.1城市維護建設稅
點擊查詢: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表
4.2土地增值稅
點擊查詢:土地增值稅稅率表
4.3耕地占用稅
點擊查詢:耕地占用稅稅率表
4.4煙葉稅
點擊查詢:煙葉稅稅率
4.5環境保護稅
點擊查詢: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
5.財產和行為稅類
5.1房產稅
點擊查詢:房產稅稅率表
5.2契稅
點擊查詢:契稅稅率表
5.3車輛購置稅
點擊查詢:車輛購置稅稅率
5.4車船稅
點擊查詢:車船稅稅率表
5.5印花稅
點擊查詢: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5.6船舶噸稅
點擊查詢:船舶噸稅稅率表
6.社會保險類
6.1社會保險費
點擊查詢:社會保險費表
7.住房公積金類
7.1住房公積金
點擊查詢: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表
四、各稅種主要政策(稅種名稱為紅色的已經立法)
1.流轉稅
1.1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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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1.1.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1.3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1.1.4公告2019年第39號-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1.1.5《公告2021年第10號-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1.1.6《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1.1.7《公告2022年第21號-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
1.2消費稅
點擊查詢: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3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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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2017修訂版)
2.所得稅
2.1企業所得稅
點擊查詢:
2.1.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1.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2個人所得稅
點擊查詢:
2.2.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2.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3.資源稅
3.1資源稅
點擊查詢:
3.1.1中國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3.1.2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3.2城鎮土地使用稅
點擊查詢: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4.特定目的稅類
4.1城市維護建設稅
點擊查詢:
4.1.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4.2土地增值稅
點擊查詢:
4.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4.2.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4.3耕地占用稅
點擊查詢:
4.3.1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4.3.2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
4.4煙葉稅
點擊查詢:
4.4.1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
4.5環境保護稅
點擊查詢:
4.5.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4.5.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
4.5.3省公告 2022年第5號-關于吉林省環境保護稅核定計算有關事項的公告
5.財產和行為稅類
5.1房產稅
點擊查詢:
5.1.1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5.1.2吉林省房產稅實施細則
5.2契稅
點擊查詢:
5.2.1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5.3車輛購置稅
點擊查詢:
5.3.1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5.4車船稅
點擊查詢:
5.4.1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5.4.2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
5.5印花稅
點擊查詢:
5.5.1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5.5.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5.6船舶噸稅
點擊查詢:
5.6.1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
6.社會保險類
6.1社會保險
點擊查詢:
6.1.1最新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
7.征管類
點擊查詢:
7.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16年修訂)
8.費及附加類
8.1文化事業建設費
點擊查詢:
8.1.2財稅〔2016〕25號-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8.2教育費附加
點擊查詢:
8.3地方教育附加
點擊查詢:
五、各稅種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點擊查詢)
六、各稅種納稅義務發生的地點(點擊查詢)
七、各稅種外幣匯率折算的規定(點擊查詢)
九、各稅種核定征收的具體規定(點擊查詢)
十、各稅種優惠政策大匯總(點擊查詢)【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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