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公司員工參加會議,取得會議費發票,應該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嗎?
答:按照參會的目的計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1)為增加銷售收入而舉辦的營銷會議,屬于銷售費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組織員工業務培訓而發生的會議費用,屬于職工教育經費,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3)為客戶報銷承擔的會議費,屬于業務招待費的范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
42.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嗎?
答:企業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住宿費,屬于差旅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企業發生的住宿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主要取決于住宿費的"用途",企業員工在公司經營地或注冊地發生的住宿費,只要不屬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取得專票認證后,也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只要業務是真實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
43.購買方已抵扣進項,過后銷售方又沖紅重開,新開的進項購買方要認證嗎(如果認證不是重復了嗎)?
答: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也就是說,購買方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之后您在取得專用發票進行勾選確認用途。
44.過年的時候單位外購飲料用作職工年節福利,取得的專用發票可以進項稅認證抵扣么?
答:用于職工福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45.與企業長期簽訂勞務合同的人員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從企業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答:不可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币虼?,與企業長期簽訂勞務合同的人員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可以從企業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46.納稅人購入原乳,生產巴氏殺菌牛乳、兒童調制乳等食品。其中巴氏殺菌牛乳有原乳單耗數量,可用投入產出法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兒童調制乳、發酵乳和含乳飲料沒有單耗數量,如何確定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答:兒童調制乳、發酵乳核含乳飲料沒有全國或全省統一的扣除標準,試點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由稅務部門審定僅適用于該試點納稅人的扣除標準。
政策依據: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印發)第十二條規定:“試點納稅人在計算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應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適用的扣除標準:(一)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不定期公布的全國統一的扣除標準。(二)省級稅務機關商同級財政機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報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后公布的適用于本地區的扣除標準。(三)省級稅務機關依據試點納稅人申請,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核定程序審定的僅適用于該試點納稅人的扣除標準?!?/p>
47.我公司前年成立,當年購買稅控設備支付了480元(含當年維護費300元)。由于當時我們一直未產生應交稅金,該費用一直存在,請問未抵減的上述費用是否可以在以后期間抵扣?是否具有時效性?
答:可以在當期及以后期間進行抵扣的,不具有時效性,可以一直到抵減完為止。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 號)
一、增值稅納稅人 2011 年 12 月 1 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增值稅稅控系統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 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二、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 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 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48.我公司最近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招一批勞務派遣工參與業務宣傳推廣,這些員工需要長時間出差。請問這些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能否在我公司申報抵扣?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 年第39 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p>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 年第31 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本公告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貴公司作為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員工出差發生的火車票、飛機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按照以上2個公告的規定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49.我們員工因公出差,產生了超重行李費用。對于超重托運的行李費用收到了一張電子普通發票,發票中的貨物名稱顯示為*運輸服務*逾重行李費。請問能否作為旅客運輸服務抵扣進項稅額?
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屬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由于逾重行李費屬于貨物運輸服務,不屬于旅客運輸服務,所以貴公司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政策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號)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政策二:《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31 號)
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號)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50.我們公司的產品主要通過進口取得,但因為沒有相關資質,故委托了代理商幫忙進口貨物。針對該進口貨物取得的海關開具的雙抬頭海關繳款書,請問這個繳款書是不是由我公司來抵扣?
答:如果你公司取得海關繳款書原件,應由你公司進行抵扣進項,同時提供繳款書原件、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等資料。也就是說,誰取得海關繳款書原件,誰來抵扣。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6]32 號)規定,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抵扣稅款。即,誰取得海關繳款書原件,應由誰抵扣進項。如果由委托進口單位抵扣進項,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款。
51.納稅人計算留抵退稅進項構成比例時是否需要扣除轉出的進項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三、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號)的規定,在計算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八、本公告第一條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條至第七條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執行,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p>
52.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的商貿企業,今年收購茶農自產的毛茶,開具了農產品收購發票。我們銷售毛茶適用什么稅率?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答:按銷售農產品適用9%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你公司應以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 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691 號)第二 條第(二)項第 1 點規定,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糧食等農產品、食用 植物油、食用鹽稅率為11%?!敦斦?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 號) 第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 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一條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 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通知》 (財稅字〔1995〕52 號)所附《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第一條第 (四)項規定,茶葉是指從茶樹上采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干、揉拌、發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藥物的茶和茶飲料,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53. 農村合作社農產品原來是免稅購買方可抵扣9%,現在開票稅率是1%,請問購買方進行抵扣是怎么計算的呢?
答: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扣除率為9%。
政策依據:
政策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三)繼續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其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印發)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11%;第(三)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執行。
(四)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五)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和本通知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政策二: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第三條規定,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第六條規定,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政策三: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第九條規定,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54. 公司的小車通行費能否抵扣?
答:根據《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24號)第二條規定:“(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電子發票包括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征稅發票)以及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征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不征稅發票)??蛻敉ㄐ薪洜I性收費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征稅發票,可按規定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客戶采取充值方式預存通行費,可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不征稅發票,不可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二)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以下簡稱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蛻敉ㄐ姓€貸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先行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試點。試點期間,非試點地區暫時開具不征稅發票。試點完成后,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焙偷诹鶙l規定:“……(三)納稅人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發票用途。稅務總局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通行費電子發票批量選擇確認服務。(四)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查驗。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平臺( http://pjcy.mof.gov.cn), 對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信息進行查驗?!?nbsp;
因此,應按上述文件確認是否取得可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
55. 乘坐地鐵時開具的抬頭為單位名稱的增值稅電子發票,是否能夠抵扣呢?
答:公司抬頭的電子運輸發票,可以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56. 請問項目人員的人身意外險做辦公費,進項可以抵扣嗎?
答:除特殊工種的意外險以外,其他人員的意外險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57. 我公司辦理承兌業務時,收到銀行的承兌貼現手續費專用發票,請問我們能否抵扣進項稅?
答:你公司因承兌貼現而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
政策依據: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 號印發)規定,票據貼現取得的利息收入屬于貸款服務。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 號印發)第一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財稅〔2016〕36 號印發)
(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58. 購買方已抵扣進項,過后銷售方又沖紅重開,新開的進項購買方要認證嗎(如果認證不是重復了嗎)?
答: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也就是說,購買方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之后您在取得專用發票進行勾選確認用途。
59.高速公路的通行費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答:收到的是2018年6月30日后開具的紙質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不能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需要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且通行費電子發票包括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符合條件才能抵扣?! ?br/>
政策依據:
政策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p>
政策二: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公告2020年第24號)第一條規定,通行費電子票據的開具對象為辦理ETC卡的客戶。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費站現場交納車輛通行費和獲取票據。第二條規定,(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電子發票包括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征稅發票)以及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征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不征稅發票)??蛻敉ㄐ薪洜I性收費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征稅發票,可按規定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客戶采取充值方式預存通行費,可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不征稅發票,不可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二)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以下簡稱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蛻敉ㄐ姓€貸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先行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試點。試點期間,非試點地區暫時開具不征稅發票。試點完成后,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提醒:只有征稅通行費電子發票才可以勾選認證抵扣,不征稅發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60.公司租的宿舍給員工住,房東開的公司名稱名稱發票,可以進項抵扣嗎?
答:用于福利的進項不能抵扣?! ?br/>
政策依據: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 號印發)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61.一般納稅人購進車輛,既需要抵扣進項稅又需要落戶,那只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可以用于抵扣進項稅嗎?銷售方能同時給我開具增值稅專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嗎?
答:您好,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 號印發)第二十五條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
因此,符合抵扣條件可按規定進行抵扣。所以機動車銷售同一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但銷售方不能同時給您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62.我們業務招待費收到的住宿費專票可以抵扣嗎?
答:正常來講,住宿服務取得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進行稅額的;您計入業務招待費的情況應該是為本單位以外的客戶這類人購買的住宿服務,這個屬于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所以是不可以抵扣的;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 號印發)第二十七條屬于以下情況的進項稅額發票不得抵扣:
(一)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63.請問,單位在建工程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直接在取得之日抵扣嗎?
答: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64.公司主營業務是寫字樓租賃,選擇簡易計稅。但是因為別的單位借款,收了利息,所以產生銷項稅,但同時公司管理費用支出如審計咨詢等又取得了進項票,請問這個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利息的銷項稅?
答: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不得抵扣?! ?/p>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來源:中稅答疑、國家稅務總局、會計家、趙捷地產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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