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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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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3年第8號-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文章編輯:易凱慶       發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訪問量:6062

    財政部

    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2023年3月26日

    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現就延續實施《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相關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本公告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符合本公告規定減免條件但繳費人已繳費的,可按規定辦理退費。  

    特此公告。

     

    相關文件:


    財政部

    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2019年第98號    2019年12月31日

    為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現就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按照所在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

    二、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學習筆記:殘保金新政的4大變化:

    1.實行分檔征收

    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征收調整為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

    2.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保金

    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3.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

    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4.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

    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并加強動態監控。


    殘保金計算及繳納方法

    一、殘保金的計算標準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人數可保留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

    舉個例子:比如廣州的一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8萬元,上年度職工總數100人,沒有殘疾人。

    那么:應繳納的保障金=(100*1.5%-0)*8萬=12萬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中國殘聯

    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   2019.12.2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

    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

    財稅核心內容:

    二、優化征收,切實降低用人單位成本

    (三)實行分檔征收。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征收調整為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

    (四)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保金。對在職職工總數30 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五)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 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六)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探索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多種實現形式,為用人單位更好履行法定義務提供更多選擇。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并加強動態監控。

    紅蕾財稅標注:納稅人關注的核心內容?!都质埣踩司蜆I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6%的,應當繳納保障金?!?/span>



    《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精編版

    《總體方案》聚焦殘保金征收、使用、監督等三方面,提出綜合性措施:

    一是優化殘保金征收,實行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征收殘保金依據的社會平均工資口徑,明確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并加強動態監控。

    二是規范殘保金使用,明確殘保金優先用于保障就業、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激勵力度、支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提升職業培訓質量等,各地要根據當地保障殘疾人就業實際需要合理安排相關支出,不得以收定支。

    三是強化殘保金監督,加強殘保金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社會監督、將企業履行義務情況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使殘保金使用更公開透明,營造促進殘疾人就業的良好環境。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修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9號    2019年12月31日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國家稅務總局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表單和填寫說明進行了修訂。

    自2020年1月1日起,繳費人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適用本公告。本公告發布的申報表啟用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規費文書式樣〉的公告》(2015年第9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附件中的SB0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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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的公告 

    填表說明:

    1.標記“*”為必填項目。

    2.“繳費人名稱”指《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證照上的“名稱”。

    3.“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4.“應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維護并調用。

    5.“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依據殘聯(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的殘疾人就業情況填寫。

    6.“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或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算。

    7.“本期應納費額”:按照公式計算為負數的,填寫“0”。

    8.“本期減免費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業,按規定暫按“本期應納費額”的100%計算減免費額。其他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低于應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實行分檔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于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應納費額”的50%計算減免費額;對于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應納費額”的10%計算減免費額。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的公告》的解讀

    2020年01月02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主要內容

    (一)明確征收標準上限口徑。按照有關政策,將原申報表中“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修改為申報表第6列“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或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按“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孰低填寫。

    (二)落實分檔征收及小微企業暫免征收政策。按照《通知》規定的殘保金征收政策,在申報表第8列“本期減免費額”項中,增加3個減免費額計算公式。

    (三)規范申報表格式。按照規范報表的要求,將原申報表中第2列“費款所屬期起”和第3列“費款所屬期止”放在表頭位置。同時,對申報表中“繳費人聲明”“經辦人”等事項進行統一規范。


    本網資料鏈接: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那點事兒就這些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相關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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